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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s333金沙线路-js333金沙(中国):厦门火炬高新区开展2026年第一批次火炬创新券兑付工作

发布时间:2026-05-21内容编辑:宇辰管理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厦高管规〔2025〕3号)有关规定,现启动2026年第一批次火炬创新券兑付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经火炬高新区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。
二、申报方式
采取“网上申报”方式。申报单位登录“火炬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”,在线填报兑付申请表,并上传每个订单的相关证明材料。线上材料审核通过后,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26年5月21日-2026年6月23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材料清单
以下1至4项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(一式一份):
1.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(附件1,系统下载打印);
2.火炬创新券兑付项目明细表(附件2,系统下载打印);
3.对应服务的发票和银行转账凭据;
4.服务成果证明材料(含合同,服务成果出具主体需与经高新区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一致);
5.向高新区管委会开具的发票或收款收据(待兑付或奖励申请通过后按要求提交)。
注:纸质材料需等线上初审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指定窗口。
(二)发票和收据要求
1.开票要求:服务机构需按每一单服务的兑付金额(创新券抵扣部分),逐单向“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”开具发票,并备注服务订单号。当次申请超过5笔订单的,可合并兑付金额开具一张发票,并附带财务系统的开票清单。
2.收据要求:仅商事登记和税收入库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新区的服务机构,可申请当期创新券兑付金额20%的奖励。服务机构按奖励金额向“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”开具收据。
(三)申报须知
请各相关单位尽快完成兑付申请。合同中有明确服务期限的订单,应在服务期过半或服务完成后的一年内完成兑付;合同中未明确服务期限的订单,应在合同通过终审后的一年内完成兑付。

附件:

1.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

2.火炬创新券兑付项目明细表
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26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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